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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就业指导中心“关于举办首都体育学院第七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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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部):

   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,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并支持学生自主创业,招生就业处、教务处、校团委将联合举办首都体育学院第七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名称

    首都体育学院第七届星星之火学生创业大赛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:招生就业处,教务处,校团委。

协办:体育教育训练学院,管理与传播学院,武术与表演学院,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,平博体育 ,研究生部。

参赛对象: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
三、参赛要求

(一)学生创业大赛以项目团队形式报名,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为2-5人,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1人,由项目团队负责人到所在学院(部)报名。鼓励学生跨学院(专业)组建项目团队。每个团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。

(二)每个项目团队提交1项创业项目策划(或运营)方案。

(三)各学院(部)负责组织本单位初赛,并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团队参加学校决赛。

四、参赛作品

参赛项目团队提交有关新产品、新设计或新创意的创业项目(策划或运营)方案(详见附件1),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围绕体育、教育及互联网+”等主题(如健身休闲、竞赛表演、场馆服务、中介培训、信息咨询、体育用品制造与营销等),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。

(二)参赛作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、实用性、美观性及可实施性;具备较独特的商业模式,考虑市场容量和商业前景。

(三)参赛作品须为原创,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无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。

(四)如参赛作品涉及技术发明或创造,需提供相关认定证书。

(五)如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并经营,需提供说明经营情况的相关材料(如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完税证明等)。

五、大赛流程

学生创业大赛分为学院初赛、学校决赛2个部分。

(一)学院初赛由各学院(部)自行组织。请各学院(部)根据大赛评审要求,组织对本学院(部)学生的参赛作品进行比赛筛选,并按规定数量推荐参加学校决赛。

(二)学校决赛为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形式,有关评审办法见附件2

六、大赛日程

日期

大赛安排

20163

学校发布学生创业大赛通知

2016317

421

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学生创业大讲堂系列专题讲座

20164-5

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(部)报名并提交参赛作品

各学院(部)组织初赛

2016531

各学院(部)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推荐参加决赛作品及答辩PPT

20166

学校决赛

七、大赛奖项

(一)学生奖项:一等奖3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3000元;

二等奖6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2000元;

优秀奖若干,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
(二)教师奖项:指导奖3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
(三)团体奖项:最佳组织奖2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
八、支持政策

(一)根据《首都体育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(2013)》文件规定,参赛学生可计算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学生创新创业”1学分。

(二)学校将优先推荐获奖项目参加北京市及全国有关大学生创业大赛。

(三)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获奖项目,学校将优先推荐获取资助创业经费,优先推荐入驻学校学生创业工作室或首都体育科技园。

(四)获奖项目可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展示和推广。

九、其他事项

(一)大赛咨询电话

82099061(就业指导中心,陈老师)

          82099372(教务处竞赛训练科,赵老师)

          82099020(校团委,张老师)

    (二)大赛其他事宜,请关注校园网通知及大赛网页和微信公众号。

通知网页://www.pinnaclety.com/cenep/cupes/jyb/ (就业指导中心)

微信公众号:

  

首都体育学院就业指导中心  CUPESJY

   首都体育学院团委  CUPESS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