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,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并支持学生自主创业,招生就业处、教务处、校团委将联合举办首都体育学院第七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名称
首都体育学院第七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:招生就业处,教务处,校团委。
协办:体育教育训练学院,管理与传播学院,武术与表演学院,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,平博体育 ,研究生部。
参赛对象: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三、参赛要求
(一)学生创业大赛以项目团队形式报名,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为2-5人,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1人,由项目团队负责人到所在学院(部)报名。鼓励学生跨学院(专业)组建项目团队。每个团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。
(二)每个项目团队提交1项创业项目策划(或运营)方案。
(三)各学院(部)负责组织本单位初赛,并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团队参加学校决赛。
四、参赛作品
参赛项目团队提交有关新产品、新设计或新创意的创业项目(策划或运营)方案(详见附件1)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围绕体育、教育及“互联网+”等主题(如健身休闲、竞赛表演、场馆服务、中介培训、信息咨询、体育用品制造与营销等),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。
(二)参赛作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、实用性、美观性及可实施性;具备较独特的商业模式,考虑市场容量和商业前景。
(三)参赛作品须为原创,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无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。
(四)如参赛作品涉及技术发明或创造,需提供相关认定证书。
(五)如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并经营,需提供说明经营情况的相关材料(如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完税证明等)。
五、大赛流程
学生创业大赛分为学院初赛、学校决赛2个部分。
(一)学院初赛由各学院(部)自行组织。请各学院(部)根据大赛评审要求,组织对本学院(部)学生的参赛作品进行比赛筛选,并按规定数量推荐参加学校决赛。
(二)学校决赛为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形式,有关评审办法见附件2。
六、大赛日程
日期 |
大赛安排 |
2016年3月 |
学校发布学生创业大赛通知 |
2016年3月17日 至4月21日 |
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学生“创业大讲堂”系列专题讲座 |
2016年4-5月 |
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(部)报名并提交参赛作品 |
各学院(部)组织初赛 |
|
2016年5月31日 |
各学院(部)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推荐参加决赛作品及答辩PPT |
2016年6月 |
学校决赛 |
七、大赛奖项
(一)学生奖项:一等奖3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3000元;
二等奖6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2000元;
优秀奖若干,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(二)教师奖项:指导奖3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(三)团体奖项:最佳组织奖2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八、支持政策
(一)根据《首都体育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(2013)》文件规定,参赛学生可计算“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”中“学生创新创业”1学分。
(二)学校将优先推荐获奖项目参加北京市及全国有关大学生创业大赛。
(三)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获奖项目,学校将优先推荐获取资助创业经费,优先推荐入驻学校学生创业工作室或首都体育科技园。
(四)获奖项目可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展示和推广。
九、其他事项
(一)大赛咨询电话
82099061(就业指导中心,陈老师)
82099372(教务处竞赛训练科,赵老师)
82099020(校团委,张老师)
(二)大赛其他事宜,请关注校园网通知及大赛网页和微信公众号。
通知网页://www.pinnaclety.com/cenep/cupes/jyb/ (就业指导中心)
微信公众号:
首都体育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CUPESJY
首都体育学院团委 CUPESS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