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,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并支持学生自主创业,招生就业处、教务处、校团委将联合举办首都体育学院第八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名称
首都体育学院第八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:招生就业处,教务处,校团委。
协办:体育教育训练学院,管理与传播学院,武术与表演学院,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,平博体育 ,研究生部。
承办: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
参赛对象: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三、参赛要求
(一)第八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以项目团队形式报名,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为2-5人(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1人),由项目团队负责人到所在学院(部)报名。学校鼓励学生跨学院(专业)组建项目团队。
(二)每个项目团队提交1项创业项目策划(或运营)方案。
(三)每个项目团队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。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团队不超过2个。
(四)各学院(部)负责组织本单位初赛,并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团队参加学校决赛。
四、参赛作品
参赛项目团队提交有关新产品、新设计或新创意的创业项目(策划或运营)方案(详见附件1)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围绕体育、教育及“互联网+”等主题(如健身休闲、竞赛表演、场馆运营、培训服务、信息咨询、体育用品制造与营销等)。鼓励学生积极设计冰雪运动相关的创业项目(策划或运营)方案。
(二)参赛作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、实用性、美观性及可实施性;具备较独特的商业模式,考虑市场容量和商业前景。
(三)参赛作品须为原创,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无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。
(四)如参赛作品涉及技术发明或创造,需提供相关认定证书。
(五)如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并经营,需提供说明经营情况的相关材料(如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完税证明等)。
五、大赛流程
第八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分为学院初赛、学校决赛2个部分。
(一)学院初赛由各学院(部)负责组织。请各学院(部)根据大赛评审要求,组织对本学院(部)学生的参赛作品进行比赛筛选,并按规定数量推荐参加学校决赛。
(二)学校决赛为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形式,有关评审办法见附件2。
(三)第八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日程见下表,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日期 |
大赛安排 |
2017年3月 |
学校发布第八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通知 |
2017年3-4月 |
就业指导中心、各学院(部)分别组织学生创业知识培训 |
2017年4-5月 |
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(部)报名并提交参赛作品 |
各学院(部)组织初赛 |
|
2017年5月26日 |
各学院(部)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推荐参加决赛作品及答辩PPT |
2017年6月 |
学校决赛 |
六、大赛奖项
(一)学生奖项:一等奖3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3000元;
二等奖6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2000元;
优秀奖若干,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(二)教师奖项:指导奖3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(三)团体奖项:最佳组织奖2个,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。
七、支持政策
(一)根据《首都体育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(2013)》文件规定,参加学院预赛的学生可计算“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”中“学生创新创业”1学分,参加学校决赛的学生可计算“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”中“学生创新创业”2学分。
(二)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学校决赛获奖项目,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北京市及全国有关大学生创业大赛,优先推荐获取创业经费资助,优先推荐入驻“首都体育学院学生创业工作室”或“首都体育科技园”,并协助获奖项目进行展示、推广及注册等。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第八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咨询电话
82099061(就业指导中心,陈老师、魏老师)
82099372(教务处竞赛训练科,赵老师)
82099020(校团委,张老师)
(二)第八届“星星之火”学生创业大赛其他事宜,请关注校园网及大赛网页和微信公众号通知。
网页://www.pinnaclety.com/cenep/cupes/jyb/ (就业指导中心)
微信公众号:
首都体育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首都体育学院团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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